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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工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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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工具的发展与法规建设

发布时间:2018-10-4 15:24:37

1  防爆工具的发展

国外自40年代起即开始有防爆工具的生产。现;在日本,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都有防爆工具的制造。我国自80年代初已先后有五六家企业陆续生产出几十个品种、上百个规格的防爆工具。其余防爆手工具包括各种规格的防爆活扳手、防爆呆扳手、防爆桶盖扳手、防爆敲击扳手、防爆气瓶扳手、防爆套筒扳手、防爆内六角扳手、防爆F型扳手、防爆管钳、防爆钢丝钳,防爆鲤鱼钳、防爆尖嘴钳、防爆偏口钳、防撂圆头锤、防爆八角锤、防爆检查锤,防爆羊角锤,防爆錾子、防撂凿子、防爆钎子、防爆撬棍、防爆锨、防爆镐、防爆斧头、防爆刮铲刀、防爆螺丝刀等。此外,还有一些防爆型气动、液动工具的部件等;许多厂还根据用户实际需要制作各种专用工具。现在我国已基本上改变了许多用户用大量外汇向国外购买防爆工具以及无防爆工具使用而冒险操作或停产检修等情况。结合防爆工具国家标准的制订,防爆工具所使用的铜合金材料不引爆性能的检测工作已能进行,国家有关部门正准备筹建防爆工具产品的检测中心。随着这些工作的完善,防爆工具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还会有进一步的提高,并可逐步实现防爆工具产品的出口。

但是,防爆工具在我国还属于推广应用的阶段,甚至有些易燃易爆的行业几乎还都未使用防爆工具。其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行业的领导和有关管理人员重视不够,存有侥幸心理.加之有些地区和行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要求检查还不够严格,防爆工具的生产单位也还存在着如何提高产品性能、质量以及作好销售服务和加强宣传等问题。随着这些问题的解决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防撂工具在我国还将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

2  防爆工具的法规建设

为了避免爆炸和火灾事故的发生,许多国家都制订了相应的法规和条例.例如;日本消防法中明确指出,在可燃性液体、可燃性蒸气或可燃气体泄漏或者有停留危险的场所及可燃性粉尘有显著浮游危险的场所……,不得使用发火花的机械器具、工具、融物等(日本《消防法》第3章第24条第13项、第 10条第3项).日本劳动省颁布的第35号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中规定:使用者不许在可燃性粉尘或危险物存在而有发生撂炸产生火灾的场所使用发生火花或电弧至使成为点火源的机械器具、其他设备或明火(1966年12月28日劳动省令第140条2项)。日本船舶安全法危险物运输及储藏规则中第31条第 3项规定;在炸药之类的装卸及堆积场所及其附近,持有火柴、露铁工具或其他易发火的物品及带有铁钉的鞋不得进入。第101条第3项规定:油船内,持有安全火柴外的火柴、露铁工具、容易发火的物品或带铁钉的鞋类不得进入。

世界上一些国家很重视防爆工具的生产和管理工作。日本于1969年即制订了有关防爆用镀铜合金制工具的标准,规定了防爆用铍铜合金制工具类的不引火性试验方法标准(JISM7002),还规定了防爆用铍铜合金制的各类工具的具体产品标准 (JISM7615-7622,JISM7628-7631).其中包括防爆用呆扳手、防爆用活扳手、防爆用桶盖扳手、防爆用圆头锤、防爆用八角锤、防爆用錾子、防爆用钢丝钳、防爆用梅花扳手、防爆用管子钳、防爆用螺丝刀(改锥)、防爆用鲤鱼钳、防爆用镐等。这些标准曾先后于1977年、1984年、1987年进行了重新修订.在 1987年重新修订的产品标准中将各产品的标准归为《防爆用铍铜合金工具类》一个标准,编号为JISM7615-1987。ANST美国标准规定了防爆防磁活扳手和管于钳,编号为MIL-W-17912C-1967。

我们国家为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1956年5月25日由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的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并颁布施行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对工厂安全卫生的共性问题作了规定。1984年 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9第2章第9条规定:“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1987年12月16日由原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原国家机械委、原堪炭部,化学工业部、原石油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和轻工业部共同制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中具体明确地规定了:“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第8章1·4条).此外,1980年8月由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第27条也明确规定了:“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铁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为了加强防爆工具的技术管理工作,我国防爆工具的产品标准于1986年开始制订,1988年审定通过并报批,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89年3月31日发布并规定于198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这次制订的标准中包括GBl0686-89《铜合金工具防爆性能试验方法》、GBl0687-89《防爆用呆扳手》、GBl0688-89《防爆用錾子》、GBl0689-89《防爆用检查锤》、GB10690-89《防爆用桶盖扳手》、GBl0691-89《防爆用梅花扳手》、GB10692-89《防爆用八角锤》 GBL0693-89《防爆用圆锤头》。